建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保证

2014-11-25 18:42:18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

201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五周岁生日。这一年,中国建设银行也成立整整六十年。

六十年来,恰逢共和国沧桑巨变,建设银行既是国家改革蜕变的见证者,也是民族发展复兴的参与者、推动者。建设银行六十年光辉历程,大体可以分为财政职能时期、国家专业银行时期、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时期和股改上市与转型发展时期。栉风沐雨,砥砺前行。无论性质职能如何变化,建设银行始终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与共和国同呼吸、共命运,在服务国家金融事业和社会民生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和跨越。

回望过去,岁月峥嵘,往事鎏金。建设银行改革发展的六十年,同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反腐败工作持续加强的六十年。无论国内外经济形势如何变化,建设银行始终按照中央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持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股改上市和转型发展等几个重要历史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加强,更为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和维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进与强化——保障转轨平稳过渡

1983年,建设银行由国务院直属部门改为国家专业银行,此后逐步分离政策性业务、移交财政职能,实现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轨。

这一时期,正赶上国家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大潮,思想出现多元化,各种经济案件也层出不穷。面对这一形势,建设银行党委(党组)高瞻远瞩,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对保障转轨平稳过渡的重要性,做出了两个方面的重大举措,一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部门,建立了总行、分行、中心支行三级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监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开始在全行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开。二是提出“兴廉洁之风,正廉洁之气,创廉洁之举”的行动纲领,大力开展了廉洁自律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三项重点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遏制了经济案件上升的势头,为建设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平稳过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抉择与思考——融入现代公司治理

历史进入新世纪初。2004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成立。2005年和2007年,建设银行先后在香港和上海成功上市。新的变革总是会让人们产生新的疑问。成为上市公司后,建设银行是否应当继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银行党委在历史关口做出了选择,旗帜鲜明地提出“两个不削弱”,即“建设银行在股份制改造试点中,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削弱,要确保纪检监察的地位和力量不削弱”。同时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一手抓业务经营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

建设银行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现代公司治理,与银行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走出一条“融入业务、创造价值、促进发展”的新路子。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二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整体推进。三是将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融入业务经营管理,推进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四是努力探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的有效方式,建立巡视制度,逐步规范巡视体制机制和职责范围,在商业银行中首创纪检监察特派员制度,监督、协助基层机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内控管理,抓实对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实现监督管控的关口前移。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的加强,保障和促进了建设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转变与创新——服务转型发展大局

2011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和中国经济发展的“三期叠加”和“新常态”,建设银行把转方式、调结构、稳健经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步入转型发展的“快车道”。服务转型发展成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应完成的历史使命。

(一)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内生化。

转型发展时期,各级机构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业务发展压力更大,如何确保其能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建设银行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内生化。出台《中国建设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中国建设银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党委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对分管部门、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指导督促。每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责任书》,确定责任目标和任务。把主体责任给各级党委、各部门牢牢地扛上,将业务经营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二)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八项规定落实。

转型发展离不开队伍建设,而作风建设正是保持建设银行干部队伍纯洁性、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建设银行深入贯彻中央精神,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要求,以上率下,强化统一法人管理,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加强立体监督,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改进作风融入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坚持每年开展改进作风专项检查,围绕制度建设、标准执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检制度有效性,查纠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引导,注重文化建设,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主题教育活动,将改进作风深入人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习惯。全行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将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成推动全行转型发展的正能量。

(三)扎紧制度的篱笆,打造监督制约的立体化。

转型发展中,建设银行进一步编紧编密能用管用的制度笼子,规范权力正确行使。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制度,打造“阳光监督”,在基层机构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和行务公开。建立业务部门、风险和内控、审计和监察等部门组成的“三道防线”的立体防控体系,实现监督制约的立体化。充分发挥纪委、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大信访核查力度,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和核查工作;加强巡视监督,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发展这个中心,推动巡视监督“全覆盖”;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特派员制度,破解基层监督难题;加强“科技防腐”,开发运用“基层机构负责人廉洁合规从业问查系统”、“员工行为排查系统”,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和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将案件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严”字当头,保持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

转型发展过程中,从严治行的要求更加不能放松。建设银行加大问题发现、整改和问责力度,将从严治行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对案件和违规违纪事件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原因未分析透不放过、责任人未严肃追究不放过、堵塞漏洞措施未到位不放过。坚持案件“零容忍”,实行“一案双查”、“一事双查”制度,出现重大案件或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既追查直接责任,又追查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不力的责任;既调查腐败现象,又调查违规违纪行为,掌握其关联规律,相互印证,对症反腐,解决实际问题。严肃授信业务责任追究工作,在不良资产核销和批量转让时,做到责任追究高效、准确、到位。

(五)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改革措施的配套化。

转型发展必然带来流程、制度的变革,可能给少数人提供钻空子的机会。针对这一问题,建设银行明确要求全行各项改革举措必须注意配套和衔接,充分考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各项改革突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制定《中国建设银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出的新产品和新业务、设计的业务流程、制定的制度规章必须体现预防腐败的要求,避免流程制度缺陷带来的腐败风险。各业务条线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职权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加强监控措施。在转型发展的机遇期,建设银行积极推动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出台《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

目前,建设银行的转型发展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将围绕和服务这一中心,在制度完善、队伍建设、风险防范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转型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效保障。

岁月无声,但建设银行服务于国家建设和社会民生的六十年辉煌历程必将铭刻于岁月,建设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就和贡献,也必将成为建设银行史册上的华美篇章。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建设银行将一如既往地服务国计民生。同时,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建设银行党委的大力推动下,建设银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要求和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迈向新的台阶,为建设银行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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