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确保“营改增”试点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2016-06-14 09:52:48来源:泸州新闻网编辑:庞山岚

6月1日开始,迎来了“营改增”后的第一个税务申报期。昨日下午,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在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调研泸州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时指出,下一步,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各区县政府要加强指导,要按照既定方针继续推动“营改增”改革,及时收集纳税人的各种反映,发挥好“营改增”改革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营改增”试点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从5月1日“营改增”顺利开具发票,到进入6月纳税申报成功,两个关键节点的顺畅运行,标志着我市“营改增”试点改革进入全面平稳实施阶段。在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刘强在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窗口了解了我市“营改增”实施情况后指出,“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运行,充分说明了泸州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前期准备充分,责任明确,推进有力。

据悉,泸州“营改增”统筹组织落实到位、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协助配合落实到位、便民办税落实到位。截至6月1日,全市税务部门调查核实纳税人17302户、税种认定17302户、税控设备发行4673套、发票配售1113余万份。全市制定了周密的《试点改革实施方案》、涵盖6个时间节点、100个任务事项的《工作推进分解表》,7个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迅速有序推进。

今年3月以来,税务部门开启“5+2”、“白加黑”工作模式,将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岗,实现全流程责任监控。全市税务部门发放“营改增”宣传资料4万余份,增设“营改增”咨询专线14条,接受纳税人咨询7000余次。全市新增4个办税服务场所,开通了30个“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设立12个咨询专区,新增35个办税窗口,新招录了58名办税人员,大力推进国税、地税部门联合设立办税窗口,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记者 李瑞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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