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拒付老人赡养费 叙永法院强制执行

2016-12-27 16:39:4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洁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财源)2016年10月19日,刘玉珍老人向叙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养子吴某应负担的赡养费。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叙永法院执行局综合本案的特殊情况,决定在当地开展一次强制执行,以期将该案执行完毕并起到加强社会法制教育的效果。

近来,叙永县连续多日下雨,叙永法院干警雷明江、李财源穿上了筒靴驱车前往距离县城2个小时路程的赤水镇斜口村,要求被执行人吴某履行赡养义务,给付刘玉珍老人赡养费。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已解除了收养关系,被执行人遂以此为由,拒不给付赡养费。执行人员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对其进行了疏导教育后,被执行人吴某仍然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当即请示法院院长后,决定对其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被执行人吴某当即服软,拿出1600元钱支付了赡养费。在执行干警的教育下,吴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案件圆满执结。

百善孝为先,不管是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赡养老人都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也是一种美德。叙永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抚养费、赡养费等类型执行案件将会继续加强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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