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妇女谎称有公司股份行骗近百万

2017-01-17 16:11: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杜金华)泸州市泸县一名妇女虚构自己在某企业拥有股份,以此为诱饵向他人承诺高额利息,骗取他人出借现金近百万元,被揭穿后,负案在逃。1月5日,这名涉嫌诈骗的妇女胡某某被泸县警方在简阳市新市镇张家村某居民房内抓获。

2014年8月初,商人殷某由同学引荐,认识了自称是做酒生意的胡某某,双方第二次在玉蟾街道一茶馆见面摆谈时,胡某某就开口向殷某和他一道的朋友曾某两人借钱,说:“我买了一批酒去西安卖,暂时需要借钱周转。我老公是泸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老公的舅舅是公司老板,转了30%的股份给我。”并且出示了入股书给两人看,两人当时没答应。过几天后,胡某某带上她的堂哥胡某,又约见殷某、曾某,说他堂哥胡某是承包国土局土地整改工程的老板,和殷某极好的朋友夏某都很熟,殷某也没核实,一时就相信了。胡某某随即提出,她以她在泸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的股份为担保物,胡某为担保人,向殷某、曾某高息借钱。殷某、曾某认为既有担保物又有担保人,权衡再三,就放下戒备,两人凑了25万借给了胡某某,双方约定在3个月内还清。

自从第一次借款后,双方联系更为频繁。某天,三人一起碰头时,胡某某说自己急需现金买一批酒去卖,买方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结算,又提出按原利息借款22万周转20天。殷某迟疑,但曾某觉得有担保,就说服了殷某,胡某某干脆把入股书交给了两人,但又以怕影响公司经营为由,叮嘱两人不能到公司里去查询。于是双方又找来另一位担保人熊某,胡某某又从两人手中借走了22万元。

2014年10月20日,胡某某托朋友介绍认识了受害人罗某,她又以她所持有股份的服装厂急需借钱周转为由,出示服装厂的资料复印件和服装厂入股协议书取得罗某信任,骗得罗某出借现金30万元。2014年11月,胡某某又以自己所在服装厂和经营的酒门市需要资金周转为幌子,向受害人徐某分两次借款19万元。

殷某、曾某出借钱款后,按约定向胡某某催收,未如期得偿,这引起了担保人熊某生疑。熊某就悄悄找律师去胡某所称的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查证,结果查到胡某某所称在该公司的股份子虚乌有,她所谓的老公是该公司总经理一事也属捏造,一时案发。

案发后,胡某某闻风而逃。泸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将胡某某上网追逃。在“盗抢骗”专项行动期间,侦查取得重大突破,泸县警方通过摸排胡某某的大量社会关系信息,梳理出胡某某可能藏身简阳的线索,遂举兵简阳,在简阳警方的协助下将藏匿在简阳男友家中的胡某某抓获归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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