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证驾驶逃逸当事人依法拘留20天

2017-02-14 14:23:5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游佳鑫 刘晓燕)2017年2月7日,泸县公安局依法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肇事逃逸的当事人游X作出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2016年12月19日17时40分,游X驾驶牌照为川E0F1XX的普通摩托车(搭有一人),行驶至泸县高速公路连接线城西加油站路段时,与小车驾驶员游XX驾驶的川EDM3XX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游X受伤且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游X驾驶机动车驶离事故现场。据此,泸县公安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对摩托车驾驶员游X拘留20日,并处罚款2000元。

通过办案民警的批评教育,摩托车驾驶员游X流下了悔恨的泪,表示将吸取深刻教训。同时,泸州交警也提示广大群众,切勿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报警时应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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