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追回诈骗款10万元

2017-06-22 15:21:2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勇) “感谢法院,谢谢法官帮我追回了被骗的钱款。”近日,一起合同诈骗案的被害人杨某某等人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叙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2014年10月中旬,被告人游某某向被害人秦某某、杨某某、袁某某谎称自己已取得泸州市云龙机场土石方工程的承包权,并出示了伪造的其与发包方签订的《泸州云龙机场土石方工程C标段项目分包协议》,表示欲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被害人杨某某等人。

待杨某某等人有意分包工程后,被告人游某某以签合同要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由,要求被害人杨某某等人先支付10万元的保证金。2014年12月30日,被害人杨某某、袁某某按照被告人游某某的要求向其转款10万元。次日,被告人游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等人签订了一份《泸州云龙机场土石方工程C标段项目分包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某等人于2015年1月10日进场施工。

之后,被告人游某某多次以各种借口推迟进场时间。2015年6月,被告人游某某逃到广东省深圳市,致被告人杨某某等人无法联系,遂向叙永县公安局报案。

叙永法院受理该案后,为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承办法官主动做被告人游某某的思想工作,劝导其主动退赃。通过联系被告人游某某的亲属,与其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请其亲属尽力帮助被告人游某某代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在情与法的感化下,被告人游某某的亲属主动愿代被告人游某某退赔被害人杨某某等人10万元。最终叙永法院判决游某某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一面鲜红的锦旗,即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叙永法院法官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的鲜活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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