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首战告捷

2017-09-04 16:16: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姝娟)8月29日上午9时,在泸州中院的统一指挥下,泸州市两级法院共计670余名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税光跃、市政协副主席梁中元、市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泸州中院启动仪式。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党组成员、副院长蒲卫东,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在执行指挥中心现场指挥。

四川在线记者参与泸州两级人民法院分会场的行动,并进行了全方位长达4个多小时的直播报道,视频直播分别在一直播、斗鱼、东方头条、企鹅号、北京时间上推流,引来全国各地网友约200万人观看,网友讨论话题广泛,互动频繁,参与度高,对泸州法院开展“执行大会战”予以肯定。

截止8月29日晚19时,泸州市两级法院共计出警280余人次参与执行,查找到被执行人67人、扣划银行存款570.22万元、冻结股金37.98万元、查封房产30套、查扣车辆2辆、强制腾迁房屋6起、排除妨害1起、搜查2件、罚款4人3.6万元、拘留37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7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9件22人、法院审判2件3人,判决2件3人、集中约谈2人、集中兑现执行案款51人242.39万元、实施司法救助1件2人1.53万元、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件144.5万元,共计执结案件146件。

以物抵债,成功执结4052万元标的案件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槐树店支行与四川世粮贸易有限公司、吴正荣、徐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泸州中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吴正荣名下所有的房屋12套,以起拍价4265.77万元进行司法拍卖,经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泸州中院召集双方当事人并征求意见,申请执行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槐树店支行同意接收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以4052万元价格抵偿。

一小时二十分,成功腾迁一起房屋

申请执行人泸州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山坪支行与被执行人马某、任某、泸州市紫薇星浴脚休闲保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马某拒绝交付依法应抵偿申请执行人泸州江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山坪支行的房屋。29日上午,江阳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20余名,来到被执行人所在的抵债房屋,在社区干部的见证下,再次联系被执行人未果后,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在对房屋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后,将房屋腾空顺利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泸州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山坪支行,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3名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被依法判刑

29日上午,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件涉嫌拒执犯罪案:一、被执行人大方县南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小麟、职工谭磊,在明知其公司开发的南天星月国际楼盘住房87套、一至五层商铺630个、负一层商铺285个、负二层车位、负三层车位被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将查封的财产予以出售,其行为涉嫌犯罪,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谭小麟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谭磊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二、罗小某与罗能平抚养费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罗能平长期在外承接装修业务,有支付能力,但其采取不接听电话、不使用自己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致其子生活困难,法院以罗能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罗能平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4套房屋被依法查封

29日,纳溪区人民法院共派出执行法官、司法警察52人,兵分四路围剿“老赖”。其中,对徐灿等与四川中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罗玲英与泸州宁河工业供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袁华勋与泸州永泰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所有的24套房产依法予以查封。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被罚款1万元

“陈某某,因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你处以1万元的罚款决定……”8月29日上午11:00,泸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太伏镇伏龙村五组对被执行人陈某宣读并送达罚款决定书。彭某与陈某相邻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认为彭某修房时占用了自己的土地应该补偿却未补偿,拒不履行泸县人民法院让其清除倾倒在申请人彭某房屋门前的两堆泥土的判决。承办法官多次发出执行通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均以失败告终。在泸县法院发出最后履行期限后,陈某仍未自动履行,于是泸县法院依法对两堆泥土进行强制清除,并依法作出对陈某处以1万元的罚款决定。

集中兑付执行案款51人242.39万元

龚志强等66名工人民工申请执行四川华昇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系列案,合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华昇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等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变卖,获得变卖价款30万元。按照债务清偿顺序,除共益费用、诉讼费用和申请执行费外,优先支付民工工资,66名员工获得劳动工资待遇受偿比例为86.11%。29日,合江县人民法院集中对51名(其中,其他民间借贷等案件13人)申请执行人共计发放案款242.39万元。

21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义务被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叙永县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叙永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村支书协助下,将李某堵在家中,面对其强硬耍赖态度,执行干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当事人带回法院,经教育仍拒不履行,叙永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处以拘留15日处罚决定。29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共计对21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拒不给付赡养费,执行干警依法搜查

申请执行人刘某昌、熊某菊与被执行人刘某明、刘某强赡养费纠纷一案,古蔺县人民执行干警在到达被执行人刘某明、刘某强家中后,先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刘某明在听从执行法官的谆促之后当场给付了其父母两个月的赡养费800元并达成了和解协议,向其父母保证每月按时给付。被执行人刘某强不仅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还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履行,执行干警立即向其宣读和送达了搜查令,经执行法警认真搜查,最终搜查到被执行人现金467元,同时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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