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治老赖再出新招 “执行悬赏保险”亮相泸州

2017-09-13 10:03:4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罗永霞 曾万军) 为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纵深发展,泸县法院再出新招,在9月12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成为全市率先与保险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合作协议的法院。

小金额保大悬赏,奖励部分保险公司埋单

仪式上,泸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廖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公司经理鲜俊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就被执行人财产举报范围、双方义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申请执行人需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后在保险公司处购买“执行悬赏保险”,由法院、保险公司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悬赏公告,一旦举报人提供的执行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便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奖励金额,而原来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奖励金额便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现场投保60000元,全城寻找“赏金猎人”

签订协议当日,四川省泸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支付保费6000元,即悬赏60000元用于查找被执行人和其财产线索。“听执行法官说泸县法院要和保险公司签订执行悬赏的保险合作协议,公司就委托我赶来了,之前就关注过外地的“执行悬赏保险”,没想到现在泸州都有了,保险合同一签,不仅降低了悬赏成本,还让我对找到被执行人和追回公司的案款更有信心了。”该公司代理人邓某高兴地说道。

执行无忧,老赖无处藏

“执行悬赏保险”基于什么产生,又有哪些好处呢?泸县法院副院长曾万军道出了答案。“去年我院推出悬赏执行机制,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发现部分申请执行人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相关悬赏费用,又或者由于悬赏金额较低,不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发挥不出悬赏的效果,而“执行悬赏保险”恰恰可以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后顾之忧,降低悬赏成功的成本。“执行悬赏保险”的好处可以用四点来概括,降低费用,大幅减少申请执行人成本支出;强化监督,增加执行悬赏公开透明度;借力保险公司,拓宽执行悬赏信息的发布渠道;威慑老赖,加大对被执行人心里震慑,让老赖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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