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司法拘留显成效 家属履行促和解

2018-05-02 09:26: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袁成彬 汪红燕) 近日,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邓某被泸县人民法院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成某为邓某分包的内江市乐贤镇金科中央花园城工地从事建筑基础工程。2014年11月,经结算邓智海尚欠劳务费34.2万元。2015年9月2日,经泸县人民法院(2015)泸泸民初字第237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邓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内支付成守清劳务费34.2万元及利息。

2016年2月21日,因邓某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某向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邓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且下落不明,该案于2016年5月26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日,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将邓某传唤到泸县人民法院接受调查。经询问,被执行人称自己在贵州一工地务工,每日有400余元的收入,但仍称没有钱支付申请人,毫无还款意愿。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泸县人民法院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

由于邓某被司法拘留,被执行人邓某家属在隔日主动找到申请人成某,当即代被执行人邓某支付案款5万元,并与申请人成某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在申请人谅解下,泸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了被执行人邓某的司法拘留措施,但对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仍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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