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创建省级法治县通过验收 助力法治泸州

2013-03-19 14:53:55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代陈伟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丁政鑫 朱茂)近日,受省创建法治县领导小组和省法建办的委托,泸州市法建办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海,市人大调研员陈戈力,市司法局副县级司法检查员、市法建办副主任陈祖琳一行赴蔺,就古蔺县创建省级法治县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考评组对古蔺县法治创建工作感到很满意——古蔺县在省级法治县区创建工作中作了许多有益探索,也取得了很多成功经验,成绩值得肯定,达到了省级法治县的创建标准,予以验收。

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鹏,县委常委、副县长文甦,县人民检查院检察长朱亚梅及创建责任单位、重点乡镇负责人的陪同下,考评组一行实地走访查看了箭竹多彩法治文化广场、大黑洞法治农家乐、苗汉双语普法基地、古蔺镇普法依法治理示范乡镇、一小民主法治示范校、胜蔺街社区法治细胞工程、县工商局创建工作、奢香广场成果展及档案资料、法治宣传专题片后,认真听取了古蔺县创建省级法治县工作的汇报。

 

考评组认为,古蔺县委、县政府在紧紧围绕建设四川经济强县、打造“中国名县”的战略目标,深化完善“123456”发展战略,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一城一区一角”等重大历史机遇,精心谱写“富农、强工、兴旅、活城、旺商”五篇文章,连续七年获得市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唯一连续四年评为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的同时,将创建省级法治县工作作为提升县域软实力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普法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县,2010年被评为四川省平安县,2011年被评为四川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在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成绩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机制健全。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了创建领导机构,还在全市率先配齐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并为每个乡镇增配1名司法协理员,充实普法力量。二是组织有力、责任落实,法治创建保障有力。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创建法治县实施意见,将普法工作及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县乡两级预算,专款专用,把全县普法经费从0.15元/人提高至0.5元/人,将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并通过月检查、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考评及召开推进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动工作,这些都有力保障了工作开展。三是载体、形式新颖,法治工程务实惠民、成效明显。古蔺将法治县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普法工作的有效载体,围绕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实施法治示范工程。古蔺下一步“高标定位,积极创建法治标杆城市;开拓创新,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品牌;突出重点,全域推进“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关注民生,大幅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打算很好,也值得肯定。

 

同时,考评组希望古蔺县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普、治、创三者的关系,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的进行下去,而且要着力加以深化;要丰富法治建设内涵,健全平台、载体、途径,把内容与形式有机结合,法治建设需要尚法、学法、守法、用法四个层面;要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县属职能部门的左右联动,市、县之间的上下联动,形成法治建设的合力;泸州市委已决定,今年启动平安泸州、法治泸州创建工作,古蔺县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希望把近年来法治创建工作中的做法进行梳理总结,作为成功的经验上报交流推广;也希望古蔺县沿着更高的目标前进,把法制建设工作常抓不懈,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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