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为巡察干部“充电”提能

2017-05-03 09:47:4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建芳) “巡察干部是‘钦差’,手里拿着‘尚方宝剑’,代表着组织的权威和形象,要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接受监督、谦虚谨慎干事,要做到‘五个决不能’......”近日,古蔺县第一轮巡察工作培训会召开,县纪委相关负责人正在对参会人员做纪律提醒,参训人员包括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各巡察组组成人员和部分巡察人才库人员,共计30余人。

从四月份开始,古蔺县将派出三个县委巡察组,对12家单位进行巡察。为提升巡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筑牢纪律底线,古蔺县特进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巡察工作有9个阶段、6个环节,每一个阶段和环节都有些特殊情况,我将根据实践情况,一一的向大家进行说明......”为了避免初次巡察走弯路、漏关键,会议邀请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副主任陈远昌作辅导讲座,对巡察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针对巡察中如何发现问题进行了业务指导。

“这次培训结合实战经验进行讲解,为我们今后开展工作指出了方向,也提醒了工作当中的困难和纪律要求,让我疑云得解的同时也倍感了压力,作为一名巡察干部最重要的是‘不忘初心’。”参训人员冷蛟培训后感慨的说。

“巡察的‘利剑’作用行驶的好不好,关键在于用剑人是否有勇气、有担当,这一次培训除了给予他们鼓劲外,更多地是想提升巡察干部业务能力的同时,提醒他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巡察工作,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做真正的‘铁匠’。”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为了确保巡察工作打响打准,古蔺县制定县委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巡察内容、进度要求、责任分工。制定并执行巡察干部“十不准”,明确巡察纪律要求。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纪检机关和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度,实现四个联动,逐步建立完善即巡察与巡视整改相结合,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巡察与党的建设相结合的三个结合巡察工作机制,发挥好巡察对促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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