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不和 古蔺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2018-01-11 16:34:4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胡小芹) 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的干警们一上班就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王某,其丈夫张某曾于2017年1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但因王某一直不便联系且需要补充证据,后经人民法院准许后于2017年12月28日撤回起诉。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于2008年腊月按农村风俗办理酒席同居,2009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共同生育三个儿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也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拌嘴, 加之王某与张某的家人关系不和,2013年原告就外出打工,夫妻二人各奔东西,互不来往。2018年1月2日,在外地打工的王某回到娘家听说张某起诉要求离婚又撤诉后,马上到法庭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进行调解。

办案法官耐心接待了来访人王某,并及时通知张某马上到庭,经过调解,双方均不愿意和好,为了子女和家庭,双方愿意好聚好散,心平气和地协商处理好了离婚后子女抚养相关问题。

小家庭是社会大舞台的一个细胞,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对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案件的成功调解,达到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办案目标,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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