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古蔺:开豪车街头被逮 “老赖”主动把钱还

2021-09-02 18:17: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范成林)“法官,我看到曾某某(被执行人)了。你们快过来!”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下,在古蔺县城街头成功将开着奥迪豪车的“老赖”被执行人曾某某,并扣押其名下奥迪车一辆。

这事还要从曾某某承包工程说起,因承包工程资金紧张,曾某某陆续欠了付某某、罗某、骆某某三人的材料款、租赁款十万余元。案件经法院判决后,曾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古蔺法院立即启动网络查控,冻结曾某某的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并查封了曾某某名下的奥迪汽车。

初步查控工作完成后,执行人员一方面启动传统查控措施,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一方面联系被执行人曾某某,希望其主动履行。

面对执行人员的询问,曾某某电话里对执行工作百般配合,有问必答。但是,当执行人员通知其到法院接受询问、将查封奥迪车交付法院管理时,曾某某便和执行人员“躲猫猫”,拒不露面,无视执行。

面对曾某某的“老赖”行为,执行人员一方面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调查;一方面要求申请执行人主动出击,协助法院寻人找车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历经三个月持续执行,2021年8月30日,申请执行人在古蔺街头发现了曾某某的车。执行人员接到线索后立马赶到现场,成功地将曾某某带回法院,并依法扣押了曾某某名下的汽车。

面对空降的执行人员,曾某某自知“赖”不过去了,便积极筹钱,主动将所欠十万余元的欠款履行到位,三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执行人员对曾某某进行批评、训诫,曾某某亲手写下悔过书,对自己藐视法律、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表示忏悔。

法官表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下落、被执行人财产下落开展调查,或者提供线索,特别对于汽车等特殊动产,因为其本身能“动”,人民法院在依法查封车辆后往往不能实际控制车辆,因此更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线索,由此方能更好地保护申请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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