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司法拘留”不打烊

2021-12-03 17:04: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利娜)“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我保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请人民法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保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合法公民。”近日,被执行人邓某在古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写下了深刻的检讨书。

申请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古蔺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邓某需于今年5月30日前归还胡某某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该案的案件受理费。调解书生效后,邓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胡某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拘留求和解当场支付7万元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指挥中心迅速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邓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裁定查封了邓某名下的车辆并通知其五日内将该车辆交法院处置。

五日后因邓某未按规定交车,执行法官遂带上法警前往邓某家中寻人并对其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拘留决定一出,邓某立即转变态度,要求与申请人和解,并承诺积极履行义务。

鉴于其态度端正,申请人也同意暂不拘留,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邓某支付胡某某借款本息20万元,当场支付7万元,余下的13万元在2021年8月31日前付清。

言而无信性难移恢复执行人难寻

眼看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已过,邓某未按约履行,申请人无奈之下遂再次向古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邓某询问,但邓某不是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就是谎称自己在外地不能回来。

执行法官遂到邓某家中,找到其亲属,查封扣押了其名下的车辆,查封了其名下的住房,并作出拍卖裁定。在房屋和车辆进行拍卖的过程中,执行法官也多次联系邓某,要求其到法院领取文书配合执行,邓某仍然拒不配合,声称未在家。

宣读拘留决定书

执行攻坚力度不减再次突击抓“老赖”

“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今天去邓某家,看看他在不在家,把执行公告贴了。”负责拍卖邓某房屋的执行干警一边说一边拿着卷宗出了门。

“报告,找到邓某了,是否带回来?”

“带回来!”

询问中,邓某虚假陈述其于2021年11月24日回来泸州古蔺家中,并在古蔺县中医院做了核酸检测,因此没有前来报告财产、履行义务。

最终被执行法官通过搜查微信,查看四川天府通核酸检测报告和通信行程卡发现其11月11日就已经从外地回到家中,揭穿了其为逃避执行而说出的谎言。遂后,执行法官以邓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其再次做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法网恢恢终被捕再次拘留履行完毕

晚八点半,宣读拘留决定书后,邓某着急地和家里人通了电话,四处筹钱。晚十时许,筹集款项13万元,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后鉴于邓某承认错误态度端正,作出拘留决定后积极履行,并向法院写下深刻检讨,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法院将对其的拘留决定暂缓执行。

古蔺县人民法院提示,诚信乃立人之本,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时代,失信之人更是寸步难行。任何想通过“躲猫猫”“捉迷藏”“耍无赖”的方式逃避和规避执行、挑战司法权威的被执行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执行法官奉劝所有涉案的被执行人:千万别做下一个邓某!否则,司法拘留一定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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