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巡回审判,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4-01-12 15:33:5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罗铭港)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走进古蔺县大村中学开展巡回审判暨普法宣讲活动,为助力古蔺县成功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甲自己饲养的两头牛因不明原因死亡后,在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严禁出售两头死牛的情况下,仍请被告人扶某乙联系他人前来购买。扶某乙遂联系被告人王某丙,王某丙在事先确认陈某丁同意收购后,以1600元的价格购进两头死牛,后以4300元的价格出售给无证经营屠宰场的被告人陈某丁。陈某丁将案涉死牛进行剔骨处理放入冻库拟对外出售,后被公安民警查获。

古蔺县人民法院依法合并审理了被告人王某甲、扶某乙、王某丙及被告人陈某丁涉嫌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予刑事处罚,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甲、扶某乙、王某丙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陈某丁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庭审中四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古蔺分队就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等内容开展普法讲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了蝇头小利,不顾他人生命安全,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古蔺法院刑庭庭长甘露强说。

据悉,下一步,古蔺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态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领域的防范意识,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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