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房产新政下月施行 每平方补贴100元

2016-11-01 10:05:0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洁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代勇 记者 刘军)记者从昨日公布的《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江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获悉,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5月15日,在合江县城主城区(马街组团、旧城组团、少岷组团和西扩新区)购买进入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的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政府给予普通住宅购房户100元/㎡补助;购买未进入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内的商品住房,不享受政府补助。

通知指出,农村居民在城镇有固定生活来源的,鼓励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到城镇购房入户的,其子女享受房屋所在招生片区居民子女同等教育权利,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同等待遇。

通知明确,对农村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并转为城镇户籍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政府另给予1万元/户补助。

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另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人子女,下同),面积为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据了解,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和《办法》细则将于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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