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交警:多举措 查隐患、强管理、保安全

2017-04-13 10:28: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文学)近日,合江县局交警大队为全力压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力清除交通安全隐患,严格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四川省省厅交管局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查隐患、强管理、保安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

集中清理重点车辆隐患

对全县五类重点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长安车、“营转非”大客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并按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抄送所属辖区大队。大队按照清单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对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要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确保五类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要达到100%。大队在路查过程中,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和防撞架的,要责令限期依法依规粘贴和安装;对非法改、拼装的车辆,要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报废。

集中排查道路安全隐患

大队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弯道坡道、临水临崖以及通行客运班车的农村公路等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对涉及国省、道干线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支队,对涉及县、乡道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队要及时上报辖区人民政府,并落实跟踪督办。对山区三级以下公路与主干道路交叉口,要设立夜间禁止客车通行标牌,公布举报电话。对隧道内视线不良、公路沿线水塘无护栏,专用道路、施工路段、在建道路无人值守,未采取管控措施等高危隐患路段,要全部建立“活”台账,提出针对性治理措施,对未整改到位的,要全部树立警示、提示牌。

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

大队将继续坚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交管办”、“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到镇的主要关口,防止农村短途客车、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低速货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大队要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节假日、逢场、婚丧娶嫁、学生放假、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社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检查,从严整治交通违法。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自建道路、专用道路等要通过设置路障,安排专人值守等措施,禁止车辆冒险通行。

集中整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

大队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为重点,加强对旅游大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以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危化品运输特点,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集中的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要充分依托交警执法站、执勤点,加大对7座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和夜间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严禁客运车辆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对超员客车一律实行卸客转乘,对疲劳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对超限超载货车,严格执行国家新的治超标准和办法。要加大对营运客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从业资质、车辆安全性能状况和安装使用GPS、视频监控系统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处罚措施,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六不出站”要求,监督驾驶人履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要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记录,查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工作合力。

集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大队将通过媒体集中公布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扩大集中整治的震慑作用。同时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双微”平台,将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加强点对点提示和曝光。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集中宣传严查交通违法的整治效果,开展安全音视频播报,倡导文明守法交通行为,抵制交通安全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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