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遭遇多方阻挠 合江法官强制执行成功交付挖掘机

2021-02-26 09:51:4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梅 启海)近日,在面临多方阻挠的情况下,合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将一台拍卖成交的挖掘机进行交付。

据悉,赵某兰与何某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合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何某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汇付赵某兰劳务报酬20余万元。后何某超并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赵某兰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2018年10月,合江县人民法院向被何某超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因何某超仍拒绝履行义务,合江县人民法院扣押了其所有的挖掘机一台,并指定申请人赵某兰对该挖掘机自行保管。而后,法院作出裁定书对该挖掘机进行拍卖,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挖掘机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将拍卖裁定、评估报告送达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最终,该挖掘机经公开拍卖以16万元的最高价竞得。

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组织对拍卖成交的挖掘机进行交付。不料在交付过程中,执行法官现场遭遇到三方面人员的阻挠。一方面是申请人赵某兰要求全额支付其成交款16万余元;另一方面存放挖掘机的场地负责人要求支付租金;第三方面是交付场地所在地的村社群众要求解决其修路硬化问题。三方表示,若这些问题不能当场解决,均不同意将拍卖成交挖掘机运运走。

面对此情况,执行法官耐心、冷静地进行一一释法和说明。一是告知申请人,本案涉及债权分配,待分配方案作出并生效后对案款进行发放,有异议可依法提出分配方案异议直至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来解决。二是告知存放挖掘机的场地负责人,因存放事宜是申请人赵某兰与其协商确定,非法院指定其场所保管,其场地费可由其双方协商确定,可在拍卖成交款中予以优先保留。三是告知交付场所所在地的村社群众,其请求解决公路硬化事宜应通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不能以此对抗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职务。经反复说服和解释疏导,上述人员仍不听劝阻,依然妨碍和抗拒执行。

针对种种妨碍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拍卖成交挖掘机实施强制交付。对围观群众和无关人员强制疏散在执行现场警戒线以外,对滞留现场妨碍和抗拒执行的四名人员强制带离现场。最终,仅仅20分钟,执行法官稳控了现场秩序,将挖掘机交付给买受人,并顺利运走。法官随即对妨碍和抗拒执行的四名人员进行了训诫,四人均承认了妨碍执行的错误,鉴于其对妨碍执行未产生严重后果,合江法院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到此,该强制交付也得到了圆满执行。(图片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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