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法院“铁腕”加“柔情” 助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

2021-06-03 17:55:3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周晓瑶)近日,在合江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内,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两位被执行人将兑现的案款交到申请人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案起

八年前的一场意外

2013年3月,黄某、王某二人雇请任某做木工,在干活过程中,任某不慎被圆盘锯割伤,治疗出院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任某将二人诉至法院,经审理,合江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王某赔偿任某因伤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二人迟迟未履行义务,任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转折

一道“铁腕”执行手段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黄某、王某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后执行法官多次告知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采取“铁腕”执行手段,将黄某、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之后,黄某、王某准备外出,发现自己因被纳入了失信名单,无法购买机票,这才意识到履行生效判决的重要性,于是立即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希望在还清欠款后及时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结局

一次有温度的言和

2021年5月,二被执行人主动来到合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其多年来逃避执行的恶劣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二人也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叹到法网恢恢,终究逃不过法律制裁。

同时,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任某,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黄某、王某二人当即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

“既然已经认识到错误,你们二人真诚地向申请人道个歉,今后双方的矛盾就此化解了。”最终在法官的劝解下,面对二人诚挚的悔意,任某也谅解了黄某、王某,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合江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一方面保持“铁腕”态度,对逃避执行的行为用足、用尽措施,对失信行为“零容忍”。另一方面,也带着司法为民的“柔情”,综合考虑每件个案背后的情况,积极采用和解等手段,达到执行兑现的同时,尽量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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