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周梦颖)8月17日,笔者从合江县公安局获悉,今年6月28日起,合江县公安局针对超速、闯红灯、超载、不礼让行人、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平台,定期对当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可以警示更多的群众,遵守交通规则。
据合江县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开设曝光平台,主要是为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改善合江县道路交通环境,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接下来,合江县公安局也将继续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与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与守法意识,持续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在8月16日,合江县公安局的官方微信平台上,曝光了第三期不文明驾驶行为,涉及超载、酒驾、未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超载
超载:
7月下旬,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对凤鸣镇开展道路安全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川E•A7187的面包车载乘8人。经查,该车核载7人,超载1人,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李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
无论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酒驾:
车牌号:川E•JL858
驾驶员:贺某
违法时间:7月27日
违法地点:滨江路
酒精含量:32mg/100ML
车牌号:赣J•2H058
驾驶员:郭某潮
违法时间:7月27日
违法地点:荔城大道
酒精含量:48mg/100ML
车牌号:川E•77E41
驾驶员:熊某成
违法时间:7月27日
违法地点:荔城大道
酒精含量:29mg/100ML
车牌号:川E•94A90
驾驶员:任某伟
违法时间:7月27日
违法地点:荔城大道
酒精含量:50mg/100ML
处理结果:以上驾驶员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记12分,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示:
酒后驾驶是对自己不负责,对社会不负责的行为,请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未礼让行人
未礼让行人:
车牌号:川E•2G356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荔乡路
车牌号:川E•9K975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城区客运中心
车牌号:川E•596C6
违法时间:8月7日
违法地点:城区九支车站
车牌号:川E•G98G6
违法时间:8月1日
违法地点:蓝天幼儿园
车牌号:渝G•8V222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城区九支车站
处理结果: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记3分、罚款50元。
民警提示:
斑马线不止是一个道路标线更是生命线、安全线,合江县公安局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斑马线要互相礼让。让一让,让出安全,让出关爱和温暖。(图片来源:合江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