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2016-04-16 17:38:54来源:华西都市报·华西城市读本编辑:庞山岚

古蔺县大村镇三和永鸿矸砖厂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10525687944373)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古蔺县旭日升纸厂发票领购薄(510525337736355)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古蔺老百姓大药房发票领购薄(430521198203113351E3)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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