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泸州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

2021-08-10 17:13: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8月10日,记者从泸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前几日该院向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告并送达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

为什么

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之所以发出《督促监护令》,还要从今年5月泸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办理的一起盗窃案说起。检察官在办理该盗窃案时发现作案人员小明(化名)是一名未成年人,且有智力三级残疾(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小明(化名)在作案前三天夜不归宿,而其监护人也没有外出寻找和报警。

这让检察官有了疑虑,后经过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明(化名)的父亲长期酗酒,对小明(化名)不管不顾,母亲又忙于家务无暇管教小明(化名)。该案最终因为小明(化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检察机关同意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申请。但在该案审查终结前,小明再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从该案看来,检察机关认为小明的盗窃行为与其父母监护缺位、监管不力有直接的关系。鉴于此,检察官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促监护令》内容。

解答

监护人仍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剥夺监护权

那么,什么是《督促监护令》?目的是什么?记者采访到了泸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代佳丽,对《督促监护令》进行了解读。

问:什么是《督促监护令》?

答:《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问:发出《督促监护令》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是督促家长更好的监管孩子,做好家庭监护,减少孩子的不良行为甚至是预防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问:《督促监护令》的内容都一致吗?

答:不是,《督促监护令》是因人而异的,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有针对性且具有操作性地个性化制定。

问:《督促监护令》联合了哪些部门?都分别有怎样的职责?

答:《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联合了妇联、关工委、所在的村委会、当地派出所、网格员。其中妇联和关工委的职责是联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所在的村委会的职责是对家庭进行督促管教;当地派出所的职责是对这类家庭进行密切关注和监管;网格员则是进行日常监控;检察机关则是对帮教群体进行督促和回访,并在下一步进行一些跟踪帮教措施。

问:如果发出《督促监护令》后,监护人仍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将有怎样的处理?

答:如果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督促监护令》义务,放任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监护人所在的村委会或派出所依法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行为达到法律规定情形,而有关单位和人员没有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建议监护人住所地民政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问:在《督促监护令》上,下一步准备怎么做?

答:将继续推进《督促监护令》这一措施细化,不仅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还有缺于监管的被害人的监护人等各类案件,进行推进和更多的推广延伸,以司法保护带动家庭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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