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专家支持” 让检察监督更加精准透明

2023-10-31 15:17:53来源: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貌 李程呈 文/图)近日,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就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法制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并邀请四川省人大代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刘盛余教授到场作专业知识指导。

该案系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案情疑难复杂。听证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阳旭、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峰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上游公司收购铝渣、铝灰,按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进行冶炼提纯,生产铝锭进行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氟废气被直接排放进入大气,产生的二次铝灰则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袋装后堆放在公司院坝、存储室内,任由其与空气、地表中的水发生化学反应,由此产生的氨气也直接排放进入大气。

检察机关认为,胡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污染环境罪,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对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刘盛余教授进一步释明本案如何对环境造成污染。刘盛余指出,根据相关规定,铝灰、铝渣为危险废物,不同于一般固体废物,生产、处置以及综合利用需要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特殊的污染防治装置。本案中,一是生产厂房地面达不到防渗标准,收集的废渣露天堆放会渗透到地表,污染地表土壤和地下水;二是工厂有除尘装置,但没有含氟等废气的处理装置,冶炼中释放的含氟废气直接排放,导致大气污染。因此可以认定涉案企业的非法处置行为实际是造成了相应的环境污染。

公安机关代表针对案件充分发表了意见。受邀参加的三名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进行评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时结合刘盛余教授的专业解释,认可本案非法处置铝渣、铝灰的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起诉处理意见。

“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并邀请专家进行解答,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办案精准度、透明度,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参与公开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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