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镇:治标治本针对性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2018-05-23 12:28: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曾春霞)“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深感愧疚,受到处分后时常感到抬不起头,但是党和组织并没有嫌弃我,今后我一定更加积极努力的工作,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龙马潭区胡市镇两名纪检工作人员来到党员陈某家中对其进行处分回访谈话,这也是该镇纪委今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谈话结束后,陈某在回访谈话记录表上签下名字。

为确保回访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近日,胡市镇纪委按照“实事求是,教育为主,加强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自4月1日起,对全镇2017年1月份以来受处分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因人而异的制定回访方式方法,充分体现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促进思想转化,增强组织凝聚力

“要将惩处与教育紧密结合,才能真正化解消极因素,帮助和关心违纪人员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纪律惩处不是重点,治病救人才是我们的目的。”胡市镇党委书记吴开会与回访工作组交流意见时强调。

为做实回访工作,胡市镇将每年的4月份定为“回访教育月”。在此次“回访教育月”活动中,镇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走访,成立由2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回访工作小组各负其责、以上率下。由镇纪委牵头落实、制定方案、下发通知,针对受处分人员思想认识、改正情况和工作情况,明确回访对象、回访内容、回访步骤,分类别进行思想上的再教育,正面鼓励引导,使回访工作有序推进。“通过积极的正面的引导,不仅帮助受处分人员重塑精气神,更是激发了他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热情。”胡市镇案件审理室主任严清芬说道。

在回访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受处分人员都能客观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端正态度,认识到位,纷纷表示在回访组的关心和帮助下,会更加注重提升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积极转变心态,加强学习,引以为戒,继续干好工作。

督促建章立制,加强规范管理

“我们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不是为了翻旧账,而是为了维护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因为回访情况是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政务处分的重要依据,这也是实现区纪委要求我们全面贯彻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初衷。”胡市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黄鹤如是说。

为使回访教育工作进一步正规化,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胡市镇制订了《案件回访教育制度》、回访工作方案。通过回访了解受访人员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生活情况,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回访结束后,镇纪委及时填写《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受访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受处分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对组织的合理诉求等内容,作为处分解除、延期处分的依据。

“受到纪委处分的同志难免有一定的思想包袱,甚至有小部分人‘不服气’,我们通过拉家常的形式开展回访教育,一是为了让其放下思想包袱,切实感受到组织没有放弃他们,二是引导其正确的认识错误并积极改正。”胡市镇纪委案件监察室主任赵亮介绍说。截至目前,胡市镇共回访受处分人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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