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查获今年首例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6-11-09 18:01: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洁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何德群 刘晓燕)近日,泸县交警大队在开展全市“防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时,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这是泸县今年查获的首例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案件。

据悉,泸县交警在辖区国道32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在对由泸县往隆昌县山川方向行驶的川E0A7XX号中型特殊结构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卓某有饮酒嫌疑,遂对卓某进行酒精测试,检测值为54mg/100ml,卓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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