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9-02-03 09:22:1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郭松平 王刚) “吴法官你快来,我们拦住黄某了,他要打我们!”接到申请人周某的电话,泸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吴勇正驾驶着警车飞驰在玄滩易湾的道路上。“尽量不要发生冲突,遇到紧急情况就提前报警,我们还有两公里就到了。”

时间倒回至2015年,黄某在江苏睢宁县某小区修建安置保障房,同年6月,周某带领工人在该工程做木工,刘某带领工人在该工程做混凝土。但在该工程完工收尾后,黄某未按照合同付清周某班组和刘某班组的人工工资。

2018年,黄某陆续支付了周某、刘某部分劳务费,但并未付清。于是,周某、刘某两人分别诉至法院,泸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判决黄某支付周某、刘某欠余劳务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

判决生效后,黄某并未履行义务。“我自己到没有拿到工程款,怎么可能有钱给你们?”在周某与刘某前往江苏找到黄某要求其支付劳务费时,黄某以各种借口推脱。

干完活拿不到钱,这让周某和刘某难以面对班组里的工人。于是,周某、刘某分别向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泸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执行干警高度重视,一方面,通过实地走访查询,将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文书送达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处。另一方面,通过执行系统调查,发现黄某名下在泸县玄滩镇有住宅一套和奥迪车一辆。于是,泸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达查封裁定书,将黄某名下房产进行查封。

但此时距离2019年农历春节剩下不到一个月时间,如何让涉案的两个班组农民工得到工资欢喜过年,变成了执行干警心中思考的一道难题。经过分析,执行干警预判黄某春节前极大可能回泸县老家过年,所以,掌握黄某行动轨迹并提前拟好行动计划成为推进两案执行进程的关键。

2月1日,申请人周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黄某出现在玄滩某地,请执行干警前往将其车辆扣押。在周某等人驾驶一辆白色小车拦住即将驾奥迪车离开的黄某时,双方发生口角,急于想拿劳务费的周某等人同黄某及其家人扭打起来。

执行干警到了现场后,黄某及周某都挂了彩。黄某提出自己挨了揍,要求执行干警带自己去派出所报案。在玄滩镇派出所内,被执行人黄某试图借由报案妄图拖延执行时间,执行干警通过3个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告知黄某拖延时间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以及面临的拘留、罚款等惩罚,被执行人黄某最终付清周某、刘某二人劳务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共计299502元,至此,两案成功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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