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内部“吹哨人” 泸县推进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

2023-09-11 15:20:3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胡志雄 梁杰)“今年,我们公司把年度隐患排查奖励专项经费由以前的5万元提升到10万元,单项隐患线索报告奖励最高额度由500元提升至1000元......”近日,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矿长赵正华在职工安全培训会上,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进行培训,鼓励全员在工作中主动排查、报告风险隐患。

今年以来,泸县大力推进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培养企业内部“吹哨人”,让员工争当安全生产“守门人”。

“企业员工最清楚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真实状况,自己岗位有没有隐患、身边工友操作规不规范、哪些地方有问题,企业员工最有发言权。”泸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建立企业内部隐患有奖举报机制,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有效弥补了政府监管“看不到”“管不细”的问题。

为充分调动企业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报告安全隐患的积极性,泸县印发《关于建立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细化风险隐患报告标准、程序,明确受理隐患报告的部门、报告方式、隐患报告事项清单及奖励标准,让员工清楚“向谁报告、报告方式、报告内容、报告有奖”,方便全员参与。

同时,为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泸县安办要求企业将内部报告安全隐患列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对企业员工报告的安全隐患整治不力导致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将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属地政府还要加大指导检查频次,推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在企业真正落地见效”。县安办督导组在嘉明镇明胜纺织厂随机抽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兑现隐患报告奖励,随即要求属地政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兑现奖励。

据悉,泸县结合“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将企业建立实施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情况纳入属地政府巡查考核内容,对月报告为零的镇(街道),随机抽取企业开展督查。截至目前,县安办牵头开展督导巡查7次,发出“两书一函”3份,指导镇(街道)14个。

“用好‘查企督政’更要‘督政查企’,把‘督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属地末梢,倒逼镇(街道)、园区真正动起来、管起来、严起来。”泸县应急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是企业永恒的话题。抓好企业安全生产,需要更多的人争做“安全吹哨人”,用安全“哨音”警示各种不安全行为,降低企业安全风险,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下一步,泸县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的管理,加大力度督促企业加快推进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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