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民政联合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2024-04-22 18:19: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刘朝俊 刘婷)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泸县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联动县民政局探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机制,以精准化、精细化司法服务,共同筑牢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防护墙。

此前,针对杨某某诉余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在庭审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均达成一致意见,唯独对婚后三名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原告杨某某提出,现三名子女均随其生活,其中两名年满8周岁的子女提出离婚后自愿随其生活。在三个孩子的抚养权上,被告余某坚决不同意。

《意见》指出,“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为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因案施策,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针对抚养权问题单独进行提示,分别向原、被告发放《泸县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希望原、被告双方在尊重子女意愿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子女生活的便利程度、教育水平等情况,本着对子女人生负责的态度予以客观、正确的引导,以便子女做出真正对其成长有利的选择,妥善处理好子女抚养事宜。

据了解,泸县是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县,一直注重婚俗教育、婚俗改革、家风教育,设立了多个“幸福龙城”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站,负责为婚姻家庭提供专业的辅导和帮助。泸县人民法院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抓前端、治未病,依托县域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站、民政婚姻登记窗口等同步发放《泸县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织密联合“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网。

“此次联合民政局共同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是引导离婚中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泸县喻寺法庭庭长刘婷说道。通过与民政局的沟通协调,泸县人民法院喻寺法庭还将在婚姻登记窗口、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站建立“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点,同步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切实将司法服务端口前移,督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法定义务和权利,提醒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

近年来,泸县人民法院联合妇联、心理协会等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辅导,与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建立家风教育实践基地,强化家庭教育,注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意见》指出,“坚持能动履职原则。要强化诉源治理,推进司法保护与其他五大保护融合发力。”此次联合县民政局随案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是泸县法院落实《意见》的有力探索,也是推动家事审判理念转变,延伸司法职能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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