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同向谋发展 检校共建谱新篇

2021-10-28 18:06:2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为进一步借智借力,加强“四化”队伍建设,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检校协作,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检校双方互惠互利、双向受益。10月27日上午,四川警察学院ㆍ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四川警察学院举行。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四川警察学院签订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与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伊良忠代表检校双方签订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双方互授“四川警察学院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和“泸州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战训基地“牌匾。随后,为双方互聘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兼职教师颁发聘书。

刘孝勇在会上就深化检校合作提三点倡议,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凝聚检校合作共识。泸州市检察机关要主动将典型案例、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为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提供实践“阵地”,促进法学研究工作者与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凝聚同向而行的最大合力,共同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法治人才培养之路提供有益的实践经验。

以更强担当、更大作为,推动检校互利共赢。树立智慧借助理念,借助四川警察学院丰富的教育资源,借力法学教授的“专业外脑”,提升监督能力、破解发展难题。强化双向互动理念,为四川警察学院理论研究提供数据和案例支撑,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

以更实举措、更优效能,共享检校合作红利。要主动从检察人才培养、科研课题申报、法学理论研究三个层面,积极创新机制制度,努力推动形成共建、共赢、共享的检校共建合作新格局。

伊良忠在介绍四川警察学院基本情况后,他表示,学院对检校合作的前景充满期待。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是学院强化队伍建设、培养法治人才的有益尝试,也是实现检校共建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渠道。建立检校合作关系对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学院也非常愿意利用自身优势为检察工作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希望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助力发展的原则,携手并进、密切合作,不断拓展合作渠道、合作广度、合作深度,共同推动合作协议落实落地,不断结出丰硕的检校合作果实。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既是双方巩固良好合作基础与合作关系的见证,又是进一步密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的新起点。接下来,检校双方将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精诚合作、密切协作、同舟共济,为培育法治社会建设“新人”而努力奋斗,为泸州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贡献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供稿、供图)

同心同向谋发展检校共建谱新篇

为进一步借智借力,加强“四化”队伍建设,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检校协作,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检校双方互惠互利、双向受益.10月27日上午,四川警察学院ㆍ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四川警察学院举行。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与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伊良忠代表检校双方签订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双方互授“四川警察学院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和“泸州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战训基地”“牌匾”。随后,为双方互聘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兼职教师颁发聘书.

刘孝勇在会上就深化检校合作提三点倡议,一是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凝聚检校合作共识.泸州市检察机关要主动将典型案例、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为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提供实践“阵地”,促进法学研究工作者与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凝聚同向而行的最大合力,共同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法治人才培养之路提供有益的实践经验.

二是以更强担当、更大作为,推动检校互利共赢.树立智慧借助理念,借助四川警察学院丰富的教育资源,借力法学教授的“专业外脑”,提升监督能力、破解发展难题.强化双向互动理念,为四川警察学院理论研究提供数据和案例支撑,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

三是以更实举措、更优效能,共享检校合作红利.要主动从检察人才培养、科研课题申报、法学理论研究三个层面,积极创新机制制度,努力推动形成共建、共赢、共享的检校共建合作新格局.

伊良忠在介绍四川警察学院基本情况后,他表示,学院对检校合作的前景充满期待.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是学院强化队伍建设、培养法治人才的有益尝试,也是实现检校共建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渠道.建立检校合作关系对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学院也非常愿意利用自身优势为检察工作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希望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助力发展的原则,携手并进、密切合作,不断拓展合作渠道、合作广度、合作深度,共同推动合作协议落实落地,不断结出丰硕的检校合作果实.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既是双方巩固良好合作基础与合作关系的见证,又是进一步密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的新起点.接下来,检校双方将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精诚合作、密切协作、同舟共济,为培育法治社会建设“新人”而努力奋斗,为泸州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贡献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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