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四项措施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

2017-05-25 18:21:1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魏杰) 为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泸州采取四项措施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按照《泸州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安排部署,在2017年底前,完成8个重点行业企业超标整治任务。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分步组织实施其余行业企业达标排放排查评估及整治工作。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转变监管方式,加大暗查、夜查、休息日查的频次,综合运用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信访调查、暗查夜查、后督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打破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圈,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倒逼企业遵纪守法。

强化检查,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围绕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组织开展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督查、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濑溪河流域环境执法专项检查、赤水河流域交叉执法检查、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查、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九大专项执法行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健全机制,大力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完善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间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落实环境监管各项职责措施,大力推进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和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和积极营造“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氛围,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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