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两严格两主动” 纳溪区强化就业创业资金监管

2016-03-25 10:52: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帅开平)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近年来,泸州市纳溪区采取有效措施,突出“两严格两主动”,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严格专项资金审批。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管理专项资金,严格专项资金审批流程使用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区级相关部门在整个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避免资金的虚报、瞒报、截留、挪用、滞留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使各项专项资金用于就业创业工作中,用在项目上。

严格实行“三个彻查,一个公示”制度。按照“彻查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与职业培训机构、享受政策的企业和个人在关系上是否存在不法行为;彻查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真正有效;彻查资金审批拨付中的问题”工作要求,公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主动接受社会监管。由区级有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制定监督办法,对各项就业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和监督。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成立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队,对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等进行联合会审。设立专项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受理群众来访。

主动加强财务监管。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划清各项专项资金界线,实行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不得相挤占、挪用、截留。对其项目分别核算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审查和监督,做好资金跟踪反馈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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