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森林公安放生野生动物

2017-04-13 16:24:1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向育凯 王川东)4月11日,泸州市森林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民警将8只雉鸡运到大旺竹海深处进行放生。该局负责人罗华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发现有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可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

笔者跟随森林公安民警放生现场看到,放生的雉鸡体形较家鸡略小,雄雉尾巴修长,羽色华丽,十分漂亮;雌雉的羽色暗淡,为褐和棕黄色,而杂以黑斑,尾羽也较短。雉鸡出笼,迅速消失在竹林中。

据了解,3月23日,纳溪区森林公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大渡口镇有一村民长期从事猎捕野生动物。森林公安民警立即出动,对青龙村收缴雉鸡8只,捕猎工具21件,并涉嫌捕猎野生动物的村民田某进行教育调查处理。

“雉鸡,又名野鸡,脚肌健壮,善于奔跑,杂食性,主要以各种植物的果实、种子、植物叶、芽、草籽和部分昆虫为食,冬季主要以各种植物的嫩芽、嫩枝、草茎、果实、种子和谷物为食。” 纳溪区大渡林区派出所负责人王川东介绍,雉鸡是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该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近年来,纳溪区森林公安分局按照省、市部署,开展了“利剑行动”、“亮剑行动”、野生动物资源整治等专项行动,查处森林刑事案件143件,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86人,执行逮捕28人,移送起诉106人,查获救助野生动物700余只(头),荣立集体三等功,被评为“全国森林公安严打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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