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周超华 雷生)“请问《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某年某月某日起实施?“答:是2023年1月1日。”
“请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还有什么受法律保护?”“答:人格尊严。”
近日,在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紫阳坪社区麒麟文化广场,纳溪区永宁街道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活动有奖知识竞答环节正在热闹地进行着。当天,永宁街道在社区广场设置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向来往各民族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宣传资料,深入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并为前来咨询少数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群众作细致解答。
该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民族政策、法律法规73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听了今天的法律法规宣传,使我了解了更多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对‘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政策的认知程度,增强了我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永宁街道紫阳坪社区群众韩急说。
永宁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李祖琴表示,街道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抓紧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续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七进”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及“元帅成名地产城兴永宁”积极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