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取消出租车“顶子费” 鼓励协商确定“份子钱”

2016-10-20 09:39:1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洁

出租车“顶子费”:

出租汽车经营权由政府代为管理,所以要缴纳一些费用,由出租车公司缴纳。

出租车“份子钱”:

出租汽车承包费,包括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等,由驾驶员向出租车公司缴纳。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王眉灵 熊筱伟)记者今日获悉,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出租车改革的五大任务,明确新增出租车将取消“顶子费”、“份子钱”动态调整,鼓励传统出租车向网约车转型。

出租车包括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

今后“出租汽车”将包含两个群体:传统出租车(即“巡游车”),以及“网约车”。《改革方案》明确了出租汽车的定位:公共交通的补充。这也意味着,出租汽车提供的是个性化服务,包括价格、服务等将逐步实行市场调节。

文件里提到,“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前提下,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

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取消“顶子费” 份子钱动态调整

根据《改革方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各市州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这意味着新增出租车将不再收取“顶子费”。

对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依法变更经营主体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对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各市州政府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据了解,此前各市州收取的“顶子费”不等,成都市最贵,一年一万元左右,而攀枝花市从未收取。

而俗称的出租车“份子钱”,则将实行动态调整。“份子钱”也就是出租汽车承包费,包括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等,由驾驶员向出租车公司缴纳。《改革方案》明确,“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同时,“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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