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加大执行司法救助力度 救助金额34.8万元

2018-05-16 17:48: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金桥 罗永霞 记者 张静)“四年了,这笔钱终于拿到手了……”5月16日,在泸县玄滩镇中心村村民委员会的院坝里,73岁的刘德珍左手紧紧撰着刚刚拿到的2050元,右手还拿着砖厂拖欠工资的工资表,心里的喜悦难以言表。

当天,同刘德珍一样高兴的还有27人,他们有的是当地辛苦养猪却被买主骗钱的农民,有的是原泸县石桥镇张沟矸砖厂的员工,他们中不少人已到古稀之年,生活得不到保障。经过几年的讨债之路,在泸县人民法院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后,终于得到“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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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倒闭工资没拿 老板又过世了

2014年10月,泸县石桥镇张沟矸砖厂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崔永元在内的17名工人工资共计100325元。崔永元、刘德珍等人多次寻找老板罗能光却不知去向,后得知罗能光于2018年3月初已因病去世,无法支付工人工资。

泸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得知情况后,深入崔永元、刘德珍等人所在村社进行了调查,了解到他们全靠劳力打工,生活困难,加之被执行人泸县石桥镇张沟矸砖厂已无资产、法人代表又死亡,于是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立即启动部门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法院与石桥镇政府进行座谈协商,最终达成法院出资30000元、石桥镇政府出资20000元,解决了崔永元、刘德珍等人近一半的工资。

“我们都是老实的农民,这些钱够我们一家人两年的生活费了。”崔永元拿到司法救助金之后激动的说。

猪被骗走钱没拿 一年的辛苦“打水漂”

“买猪的那个人,先是买了我们一头猪然后立马给了钱,我们就相信他了。后来他又来买猪我们还很高兴,哪知道他收了猪不给钱就跑了!”说起三年前被骗的场景,53岁的谢南树还历历在目。

事情发生在,2015年农历年底,与谢南树同样被骗的还有9人,总金额37010元。泸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骗子”只有银行存款10856元,剩余的26154元,养猪户没法拿到钱。在这些养猪户中,大多是老年人,其中70岁以上的有5人,60岁以上的有3人,其中还有家庭有残疾人的、也有离婚单身的、还有是精准扶贫户的。

“老人家人些一年到头就指望着养的猪能卖个好价钱,现在被骗了收不回钱,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

于是泸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考虑给予司法救助,于是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在收集完相关资料后,该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立即召开讨论审核会,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23000元,解决了养猪户当前的生活困难。

加大执行司法救助力度 金额34.8万元

今年以来,泸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司法救助力度,截止2018年5月16日,共解决执行司法救助案件40件,救助当事人55人,救助金额34.8万元。

采取司法救助措施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当前生活所需,又使这一系列案得到了彻底的执结。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呢?记者询问了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金桥。

张金桥介绍,司法救助的案件类型有涉民生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工伤案件,法院结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做判定,必须符合双方都是非常困难,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能力无法兑现的情况下,通过调查取证来确定是否为其申请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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