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届“醉美泸州·最美警察(警队)”评选活动启动

2016-07-27 18:13: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鄢德良)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获悉,“醉美泸州·最美警察(警队)”评选活动目前已在全市全面启动。这次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群众投票、组织评定办法进行评选,最终各评选出10名“最美警察”、10名“最美警队”进行表彰奖励。

据了解,此次“醉美泸州·最美警察(警队)”评选活动,是由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旨在通过宣传、表彰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警察、优秀警队,展示泸州警察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公安民警忠于党、忠于人民、服务社会、爱岗敬业,促进更多的优秀警察、优秀警队脱颖而出,为构建平安泸州、和谐泸州作出更大的贡献。其推选范围分别为全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内设建制单位,主要面向基层一线民警(警队)。各区县、市局机关各部门根据推选范围及条件,采取内外结合、层层推荐的方法,推荐2至3个集体、2至3名候选人,组委会对各县(区)公安局、市局机关各部门推荐的参评集体和参评人员进行初评,确定20个候选集体、20名候选人。

8月25日至9月19日在各新闻媒体公布候选集体、候选人的名单和先进事迹,采取在“平安泸州”微信公众号投票方式进行公众投票,根据微信投票结果及“随手拍”加分项,并结合候选对象的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最终评出“最美警察”、“最美警队”各10名进行公示,依据公示结果,于9月底举行颁奖仪式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评选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醉美泸州·最美警察(警队)”获得者代表组成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醉美泸州·最美警察(警队)”巡回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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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美泸州·最美警察(警队)”推选条件

“醉美泸州·最美警队”推选条件:一是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开拓进取、秉公办事、勤政廉政,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好。2013年以来班子成员未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未因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二是大力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队伍整体素质高、作风好、战斗力强,2013年以来在职在编在岗民警违法违纪总数不超过本部门总警力的2%,且未发生严重的造成重大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在公安业务工作和管理队伍、服务社会中履职尽责,锐意改革,成效明显,亮点纷呈,有力促进公安事业发展,为公安机关赢得较高声誉。四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基层,进万家,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群众满意度高。五是执法责任制健全,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没有发生因为公安机关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六是近3年内年终综合考评(或目标绩效考核)在全市或同类单位中名列前茅。

“醉美泸州·最美警察”推选条件:一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二是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实绩突出,保民平安、甘于奉献,得到群众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在密切警民关系工作中成绩显著。三是执法为民、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四是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一心为民、服务百姓,事迹突出、堪称典范,公认度高、感召力强。五是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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