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推进城市建筑立面整治工作 8月底完成试点

2016-08-12 08:44:30来源:四川新闻网编辑:庞山岚

日前,泸州市城管办发出消息,将启动城市建筑立面整治工作,对主城区临街楼房的防护窗、防护栏进行拆除。这一消息在市民中引起争议,有市民支持城市风貌整治,也有不少市民表示担忧:“家中有小孩,怕不安全。”

11日,记者从该市城管办了解到,目前正在全力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并将在8月底前完成。对于市民普遍担心的安全问题,工作人员介绍,泸州市将通过新建或升级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充实小区安保人员,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方式,提升居民小区安保水平。

同时,工作人员也表示,虽然要求全面拆除防护窗,但有一些特例,比如家中有精神病人、小孩等情况,这类家庭也可选择做隐形式的防护栏。

据了解,目前,纳入整治的三区和泸县已经分别确定试点示范的小区和楼栋,分别为江阳区下平远路1号楼、2号楼,钟鼓世家;龙马潭区蜀泸大道沱江二桥桥头至巨洋酒店沿线路段,蜀泸大道9号爱家壹号小区,蜀泸大道5号1小区、2小区;纳溪区金地苑小区,胜利街8号楼、10号楼;泸县龙脑大道366号的建设大院,花园路46号的报社宿舍,花园路117号的正大花园。除了拆除临街防护窗外,还对店招店牌统一规范、对单位卷帘门进行升级改造。

今日上午,记者来到主城区上平远路一段,看到工人正在临街商铺前搭脚手架。记者了解到,这里正在进行店招的统一装修。在一旁的城管人员告诉记者,统一装成白色铝塑板底,安装商家的pvc店名与logo。“这样统一大小、高度,看上去更规范。”城管人员说。

记者走进一家经营酒的商铺,老板对统一店招略有意见,“我之前是玻璃材料装修,更加高档。但政府规定,我们还是服从大局。”

据了解,城市拆除防护栏,泸州并不是第一个。泸州是借鉴优秀城市的经验,学习惠州“关键是治安,源头是规划,基础是物管,核心是开发商,保障是基层组织,实行全过程监管”的成功经验,在拆除现有建筑防护窗、防护栏的同时,将同步搞好治安管理,增强市民安全感。

泸州市城管办工作人员介绍,后期,泸州市公安局还将负责制定《泸州市主城区小区门禁加视频防控试点方案》及相关技术方案制定,制定小区安保设施和人员配备标准。通过新建或升级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充实小区安保人员,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方式,提升居民小区安保水平。(记者 岳东)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