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9月30日18:30。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人才服务站邮箱rcfw08302702868@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照“姓名-应聘岗位”格式编写。联系人:刘晓玉,联系电话:0830-2702868、13508037410。
(1)《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面向海内外招聘英才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保存为WORD文件,并以报名者“姓名-职位”作为文件名;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及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请保存为JPEG文件,并以报名者“姓名-证书名”作为文件名,如:XX-学位证.JPEG);
(3)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发表文章、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报名时传电子档1张,资格复审时交纸质档2张)。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测试前一天报名者须将报名材料纸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人才服务站(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泸州西南商贸城17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测试。
(三)测试
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测试主办单位决定是否组织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由测试主办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者的应聘资格。经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