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励创新创业
创新扶持:(人事政策)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离岗到川南临港片区创新创业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护年度聘期考核合格;
●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使用专项事业编制;
●编制额内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自主决定用编计划。
创新扶持:(成果转化)
鼓励高层次人才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到川南临港片区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融资扶持:(设立基金)
设立100亿元川南临港基金,保障高层次人才运营项目融资需求。
融资扶持:(贷款贴息)
按银行贷款利息额的50%提供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融资扶持:(上市激励)
主板成功上市,300万元奖励;创业板成功上市,200万元奖励;新三板成功上市,100万元奖励。
平台扶持:
1、国家级、省级科研机构100万元至20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
2、市级以上孵化平台(含众创空间、孵化器等)首次装修每平方米100元装修补贴;租用办公场所每平方米100元补助;
3、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最高200万元的资金资助。
四、优化服务环境
出入境服务:外籍人才出入境,帮助办理有效期5年内、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R字多次有效签证。
家属就业:配偶、子女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申请调动到泸州市内工作。
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由教育部门协助就近入学。
医疗保健:享受泸州市内公立医院特约医疗服务,省级高端人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配备“一对一”健康咨询医生。
人才荣誉:开展川南临港片区建设突出贡献评选,对突出贡献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激励。
“一站式”服务:建立川南临港片区人才服务站,为人才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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