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将重点查处未明码标价等九类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2017-11-28 10:14:37来源:泸州新闻网编辑:庞山岚

近日,泸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九类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30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泸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住建局将根据“双随机”的要求,直接抽查本市在售楼盘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并将及时把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此次联合检查将重点查处九类行为:一是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二是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三是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四是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五是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六是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七是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八是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九是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截至11月27日,泸州市发改委已对泸州市部分在售楼盘和中介机构进行检查,主要发现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码标价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省发改委和住建厅相关要求,把在售房屋相关信息公示在售楼部显眼位置;二是多数销售公司普遍只注重礼仪和接待,不在意明码标价是否规范,存在价格和法律意识不强、不了解的现象;三是中介机构明码标价执行不到位,佣金、按揭手续费收取存在欺诈行为,由此产生的投诉多,有的中介机构甚至连房管局的备案都没有。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泸州市发改委价格监督局副局长谢华友表示,有关部门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记者 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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