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两级法院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 为期三个月

2016-12-21 15:47:5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洁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蔡惠兰)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依法维护农民工、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四川在线记者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6 年11 月30 起,泸州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结合脱贫攻坚 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泸州中级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第六次“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主要清理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欠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据了解,泸州市两级法院将把“司法大拜年”专项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 “脱贫攻坚”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集中时间、精力,整合人力和物力,突出抓好涉及职工、农民工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两月受理涉金融债权案件501件

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切实化解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泸州中院从2016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在全市法院开展“涉金融债权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金融债权”案件501件,执结案件311件,执结率62.08%;执行到位标的10720.45万元。

据了解,泸州两级法院充分利用“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优势,快速查找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股权、股票证券、房屋、土地等财产信息。活动期间,两级法院共提起查询8517次,涉及案件328件,涉及被执行人446人,其中,查到房产89套,土地14宗,银行存款128个。

加大特殊执行义务主体惩戒

为促进执行工作开展,着力解决执行难,泸州两级法院从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1月25日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特殊主体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以加大对特殊执行义务主体惩戒措施,推动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共党员、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道德模范等自然人义务主体;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国家出资企业、集体企业、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各类文明单位和慈善类奖获得单位等单位义务主体。

在法院通知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期限内,其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未按规定提交财产报告令的,且未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除将其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下达限制消费令外,还建议按相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和对其在晋职、晋级、荣誉获得等方面进行限制和禁止等。

四川在线泸州新闻热线:0830-3776680,微信:【发现泸州】,投稿QQ:115130544@qq.com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