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李雪利)泸州一消费者在永辉超市万象汇店购买物品后发现,商品结账时价格比标价多,消费者在维权时与超市多次沟通并未达成一致。
投诉:超市标价与结账价格不一
4月1日下午,泸州市民信先生通过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新闻热线报料,称他在泸州永辉超市万象汇店买东西时,结账价格和货架上的标价不同。
信先生购买的是一箱矿泉水,货架上标价每瓶2.4元。“本来是还要买一件的,把水搬到车上时,看了一下小票24瓶总价为70元,发现价格有点不对,拿出手机算了一下,每瓶2.916元,比货架上每瓶多了4角多,于是我去找收银员问情况,可是收银员说只负责收银并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信先生说,过了大概十多分钟,片区经理过来处理,双方在超市办公室协商解决,“永辉超市方面只是同意按商品的差价的三倍补退给我,拒绝我提出商品原价五倍的赔偿要求”。更让信先生心塞的是,“一下午工作人员给我的解释是‘可能是要过期了’、‘超市成千上万的商品总有一些要出问题’,‘买一瓶就是两块四,一件就是两块九你要是觉得贵了,可以退’等,折腾了一下午,我不是在乎几十块钱,我觉得你错了就该认错该规定赔偿,这种处理问题的态度就是店大欺客”。
超市:收银员扫码失误
记者联系到泸州永辉超市万象汇店副店长郑鹏飞,他表示:“确实存在价格收错的情况,是超市的收银员扫码时出现失误,对商品不够了解才导致了这样的人为错误,不存在价格欺诈,以后会严格按每瓶的价格来扫码。超市当时决定退还消费者多收的差价,但是消费者不同意这样的处理方法,觉得少了。”
“永辉超市这么大个超市,就这个问题折腾我那么久,最后才说退差价。而且永辉超市处理事情的态度给我的感觉是消费者这么多,有你没你都行。”信先生告诉记者,超市处理问题的态度让他很不满意,“我不是在乎这几十块钱,一瓶水超市都能这么干,被发现了最后就补差价,超市那么多的商品,如果有十个商品像这样出错了,这么多消费者又有多少个买了不知道的呢,所以我希望更 多的人能知道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
律师:超市涉嫌欺诈行为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法律顾问冯骏律师表示,消费者在结账时收银员未按照标价是2.4元的单价进行结算,却按一件另外一个价格来结算,标价导致消费者在选择同类商品时产生错误的 选择,因此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中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销售商品的行为,应定性为涉嫌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对自己进行“退一罚三”的赔偿 ,同时由于一件(24瓶)570ml矿泉水的价格按照70元计算,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故信某还有权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要求超市增加赔偿至500元。此外,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既可选 择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选择生产者要求赔偿,故信某向超市主张赔偿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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