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服务自贸区建设 打造司法保障新高地

2017-09-13 17:54:0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家法) 四川自贸区是国务院第三批批准设立的七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包括成都天府新区片区、川南临港片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落地泸州,为泸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为泸州“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增添了新引擎,是泸州发展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对此,泸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主动服务自贸区建设,打造司法保障新高地。

建设中的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自贸区法庭

强化向上使力,争取关心指导。

泸州法院主动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为川南临港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情况,争取关心指导。

4月和7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两次听取泸州法院服务自贸区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泸州两级法院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理念,重视自贸区法庭建设,立足自身特色和客观实际,先行先试、边改边试,注重完善司法责任制。要站在兴川富民、创新发展的战略高度,学习和吸收前两批自贸区所在地法院的创新经验,创新诉讼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快自贸区法庭建设,以一流的标准配备自贸区法庭人员和硬件设备,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5月,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莅临龙马潭区法院调研自贸区法庭筹建工作,协调解决自贸区法庭用地选址、人员编制等问题,提出自贸区法庭建设要符合国际理念、具有前瞻性、定位专业化、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

7月,泸州中院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报告半年工作,重点报告了全市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情况,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希望两级法院再接再厉,精心做好相关工作,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8月,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泸州法院工作情况汇报。

9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到泸州视察调研期间,专程来到龙马潭区法院,听取市区两级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自贸区建设营造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主动向外借力,提高服务水平。

泸州中院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指示,主动派人到第一、二批自贸区调研考察,学习借鉴其他法院服务自贸区建设先进经验。

5月,泸州中院一名副院长带队到天津、上海自贸区,重点考察自贸区法庭筹建、案件管辖、人员配置、案件特点、创新措施、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改革、服务大局等内容,形成了数万字的考察报告,提出了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10项建议,得到党组充分肯定。

7月,省法院组织成都中院、双流区法院和泸州中院、龙马潭区法院成立联合考察组,到广州、深圳考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方向和任务。泸州法院同志在参加联合调研过程中,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回院后向党组提交了《全市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自贸区筹建以来,泸州法院相关同志参加了泸州组织的各类涉自贸区培训讲座30余场次,受训人员200余人次,完成了初步的知识与人才储备。

8月,泸州中院召开党组会议,总结学习考察情况,对自贸区法庭建设形成四点意见:一是高标准确立自贸区法庭建设定位,把为自贸区服务打造为泸州法院司法保障的新高地。二是抓紧启动法庭更名审批程序尽快实现挂牌,对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知识产权等案件及时启动报批程序,完善各方面的机制制度。三是作好自贸区法庭长远发展规划,按照现代理念设计,与国际接轨,做好人员配备、培养和选拔,建立日常的对外沟通联络机制。

积极向下发力,掀起工作热潮。

为服务自贸区法庭建设,泸州中院动员全市法院力量,确定“自贸优先、全市保障”策略,迅速掀起了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工作热潮。

加强对口督导。泸州中院成立自贸区法庭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任组长,全方位参与自贸区法庭建设,加强在受案范围、审判规则、执行联动、考核规则、人员调配、宣传报道等方面的指导协调。8月23日,指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法庭办公场地与职能设置、运行与管理机制、人员选配、案件管辖、信息化建设、司法服务保障意见等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力争自贸区法庭国庆节前在龙马潭区法院机关挂牌,9月中旬出台司法服务保障专项意见。

提高自贸区建设法治水平。泸州法院努力为自贸区建设提供近距离服务,在自贸区筹建时,泸州中院即派出一名法学博士副院长担任筹备组副主任,负责政策法律、制度创新工作;自贸区成立后,该同志继续兼任管委会副主任,全程参与自贸区建设;龙马潭区法院也派出一名院领导,在自贸区管委会任中层干部。泸州中院将于近期下派一名中层干部,挂职担任龙马潭区法院副院长,主抓自贸区法庭建设。

加强人才保障。泸州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法官员额内调配三个名额支援自贸区法庭建设,统筹考虑全市法院干警学历层次、专业方向、外语水平、审判经验等情况,形成全市法院人才库,按年龄结构合理、分工搭配得当、整体偏年轻化的要求,调配最优秀干警组建自贸区精英团队,着力打造自贸区精品审判品牌。

深化机制改革 提高服务保障效果。自贸区建设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泸州两级法院在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中,始终高举制度创新大旗,不断深化机制改革,借助改革提升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实效性。

加强专门保障。泸州法院将在龙马潭区设立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集中管辖全市法院涉自贸区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普通民事案件,并将申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

规范商事裁判。实行专业集中审判模式,泸州法院将归口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至涉外商事审判部门。自贸区法庭实行专业专门审判,法庭专人分别负责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审理,涉自贸区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则由龙马潭区法院刑庭、行政庭等相关审判部门专人负责,采取专门合议庭或专项合议庭的模式。同时,龙马潭区法院已完成建筑、会计、医疗等领域专家陪审员增补与培训工作,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实行专家陪审机制。

突出重点保障。全市法院贯彻全域立案要求,两级法院立案庭设立自贸区案件立案专门窗口,建立快速通道,由专人负责相关案件立案;在执行局设立专项执行组,优先执行涉自贸区案件。

促进高效化解。自贸区法庭贯彻“调解优先”理念,将建设诉调对接与诉讼服务一体化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仲裁机构、律师、公证机构等法律服务组织驻点工作室,支持行业性专门性调解组织培育发展,完善诉非衔接机制建设,构建多层次可互认兑现快的多元纠纷化解格局。

营造良好氛围。泸州中院将指导自贸区法庭依托“两微一博”、中英文门户网站等平台,适时通过裁判指引、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涉自贸区审判工作动态,并通过与自贸区管委会等的信息共享与行动协同机制,打击自贸区失信违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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