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二”将至 泸州工商提醒:网购遇问题及时投诉

2017-12-08 09:40:22来源:泸州新闻网编辑:庞山岚

“双十一”,泸州女性用户京东下单数居全国第五。不少网友还未从“双十一”的狂欢中回过神来,又开始准备在“双十二”中“捡相因”,但在“捡相因”的时候不要忘了提防“陷阱”。

12月6日,记者从江阳区消委会了解到,“双十一”后,关于网购的投诉有所增加。在此,江阳区消委会提醒大家,若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

江阳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双十一”后,关于网购的投诉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发货不及时、售后不到位等。

括发货不及时、售后不到位等。比如,有消费者投诉称,在某手机官网上订购了一台某品牌全陶瓷手机,页面显示该商品会在11月20日前发货。消费者支付定金几天后发现网页上又增加了2-4周发货的字样;另一位消费者在某网商购买了两台空调,约定安装提前3天预约,于11月23日预约安装,约定11月30日安装,到时间未履行承诺;还有消费者投诉称,在某商家处购买沙发一套,发现同一天订单同一款商品发货数量不符,有的消费者送脚踏与地毯,而自己未收到脚踏与地毯。

江阳区消委会提醒,消费投诉一般是属地管理原则,也就是说一般是向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因此,过去因网购所产生的消费权益受损,消费者投诉有难度。今年3月,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开通运行后,全国各地消费者都可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等方式登录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另外,我国消费者协会还开通了“电商直通车”系统,该平台是全国性网络消费维权平台,覆盖了国内19家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一线电商企业,消费者可在当地工商部门或消费维权服务站通过该系统向电商投诉。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注意向电商索取发票,并保留好如相关商品规格、型号、功能和价格等信息页面、商品交易页面、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王丽娟 记者 周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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