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开出《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首张罚单

2018-02-12 09:57:2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刘军) 2月11日,泸州市开出《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记者从泸州市城管局获悉,2018年1月10日,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华升南路某企业正在设置LED户外广告,经初步调查了解该LED户外广告的设置未取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要求停止施工,接受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该LED户外广告牌设置的面积为158平方米;已取得广告位的规划许可;未取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许可。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2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条例58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江阳区城管执法大队第四执法队大队长宋仕彬告诉记者:“该广告位经调查已取得规划许可,但没有市容和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关于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许可,当事人收到责任改正通知书后立即停工,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及时申请补办了大型户外广告许可证。最后行政机关决定给予该企业一万元的罚款。 ”

《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共六章七十六条,从卫生责任区、市容管理、环卫管理、执法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为提高泸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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