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2018-03-16 14:43: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魏杰)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推进泸州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8年3月14日,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内容及技术路线。其中: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方案》指出,普查工作要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按国家和省上的总体要求分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开展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2019年完成污染源普查成果总结与发布。

通过本次普查,全面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各个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准确判断泸州市当前环境形势,为加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等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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