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爱”团队获“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提名奖

2018-05-04 17:55:1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蔡惠兰) 今年3月,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省开展第21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通过推荐推报、事迹展示、大众评选、专家评审等环节,共有21名优秀青年、10个优秀集体获得第21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集体)”及提名奖。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纳爱”团队被授予第21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提名奖。

2013年,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纳爱”团队提出了“纳百川爱无疆扬法治助成长”的未检工作理念,精心打造了省内首个集“捕、诉、监、防、教”于一体的青少年阳光成长“纳爱”基地,构建起“司法保护、心理疏导、预防矫治、法制宣传、警示教育”五位一体的“纳爱”工作模式。

2014年该院“纳爱”团队又创新工作模式构建了“纳爱”全覆盖体系,全覆盖体系以“纳爱”基地为一级平台,辐射15个镇、街的“纳爱”服务站为二级平台,47个“纳爱”特色点为三级平台,吸纳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等33个单位为成员单位,182名志愿者共同开展全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为全区未成年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网。“纳爱”既是一个团队,也是一种工作模式。

近年来,“纳爱”团队先后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00余人,让5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16名涉罪未成年人走上就业岗位,对86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先后在全区同步开展性侵害预防、远离毒品、红丝带行动、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法治情景剧、幼儿保护等9项主题活动,开展犯罪预防宣传活动90余次,发放资料20万余份,覆盖全区6万余名未成年人,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纳爱”法治进校园模式。

2015年,“纳爱”团队先后办理了全省首例督促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全省首例附条件不起诉跨省异地帮教案;2016年至2017年,连续两年办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事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事)例。在“纳爱”团队努力下,32名迷途孩子顺利回归;2017年,纳溪区涉罪未成年人诉前非羁押率100%;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2013年下降68%。

“纳爱”诞生以来,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品牌、全国巾帼文明岗等省级以上集体荣誉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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