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人请注意!在监测站附近,这些事情做不得

2021-07-09 12:25: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肖开煌)目前,泸州市建成了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3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13个,实现了水质和大气的全天候实时监测,对提升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预测预报以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那么,你知道在监测站附近,哪些事情不能做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保护区域为周边20米范围,保护区域内坚决做到以下事宜:

1.非运维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站房、站房房顶及保护区域;

2.严禁采用雾炮车等装置或其它方式喷淋站房、站房房顶及保护区域;

3.禁止只针对大气自动站周围环境实施洒水降尘作业;

4.禁止其他干预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采样条件的行为;

5.在站房周边开挖道路、建筑施工、维修电力线路和通讯线路等活动前须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水质自动监测站保护区域为采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200米,保护区域内坚决做到以下事宜:

1.非运维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站房及采水口区域;

2.禁止在保护区域内设置人工喷泉、充氧曝气等增氧措施;

3.禁止在保护区域内实施缺氧水体治理、投加化学药剂、生物菌剂,采用物理方法等措施,强行改变水体理化性质的行为;

4.禁止在水质监测采样期间或采样前期内进行临时治理;

5.禁止针对水质自动站采水环境实施人为干预,造成河流改道或断流,故意绕开站点采水口,导致站点失去污染监控作用的行为;

6.禁止采取旁路净化时,引流汇入端越过引水端下游水质自动站的情况;

7.禁止其他干预干扰水质自动站采样条件的行为;

8.在河道开挖、建筑施工、采砂取土等活动前须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新闻多一点:

泸州市已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31个,包括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10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12个、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9个。

空气自动监测站13个,包括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5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4个、省控区域传输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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