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 多点发力守护一江碧水出川

2023-03-02 17:46: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吴宏伟)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两周年。两年来,泸州海事局纳溪海事处持续推进美丽长江建设,为筑牢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贡献海事力量。

纳溪海事处持续深化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船舶污染物“船上储存、转岸交付”的“零排放”治理模式,通过“江船零排”APP对32艘船舶生活污水直排阀、船舶生活污水排弦外阀、船舶油污水排弦外阀进行电子铅封,从源头上杜绝船舶污染物直排长江,让长江干线纳溪段船舶水污染物实现了“零排放”。

纳溪海事处,通过多方走访协调,联合交通、航务、环保等多个部门,开辟办事绿色通道,并多次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全力支持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设备建设,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成功推动辖区全部(4座)作业码头实现船舶污染物全免费接收,为辖区航运企业和靠港作业船舶节约经济成本40万元以上。

为加强长江干线泸州段船舶扬尘污染治理,纳溪海事处通过电话提醒、VHF提示、远程巡航和现场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700余艘次航行、停泊的运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等货物的船舶通过固定式舱口盖或者油布等方式对货舱实施封仓。

纳溪海事处执法人员强化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船舶油类记录簿、船舶加油单据、轮机日志、垃圾记录簿是否清晰规范和完整有效,检查船舶所用燃油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使用便携式燃油检测仪对180余艘船舶燃油进行含硫量现场检测,确保船舶使用符合规定的低含硫量的燃油,避免对大气造成污染。

执法人员在现场巡航检查中,督促船舶、码头按照国家规范建设岸电设施并申请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查200余艘次靠泊船舶在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停泊时是否严格按规定使用岸电(液货船除外),进一步减少船舶运营过程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同时纳溪海事处也会同相关部门为使用岸电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等营用过程提供优先等级服务。

下一步,泸州海事局纳溪海事处还将继续强化进港船舶的零排放核查,确保这两年在长江大保护方面取得的相关成绩能够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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