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横向拓展主体 纵向连接村社 群众可在“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

2023-04-07 20:34: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泸州观察 郭慧琳

“没有调解成功的案件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4月7日,李敏看着泸县玉蟾派出所司法调解工作室内LED屏上的数据说。李敏是玉蟾派出所司法调解室的专职调解员,今年是她成为人民调解员的第4年。

“每年平均要调解200余起矛盾纠纷,最多的时候一天有5起矛盾纠纷等着调解。”李敏说。由于调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高,群众满意度较高,李敏被大家称为“金牌调解员”。说起这几年来矛盾调解纠纷最大的变化,李敏说:“化解矛盾纠纷时,介入的部门增多了,有时一个矛盾纠纷会联动多家部门共同调解,形成了合力,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专业素质更高,提升了质效。”

在玉蟾派出所司法调解工作室内,一台电脑,一个摄像头、一块LED组成了“公调(律)诉E网通”平台。李敏登陆进该平台时,屏幕左侧显示着泸县的矛盾纠纷数量、调解数量、矛盾纠纷分布特点等;中间是泸县乡镇的分布图,鼠标选中其中一个乡镇时,会弹出该乡镇的矛盾纠纷数量等信息;右侧滚动着没有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玉蟾派出所司法调解工作室内的“公调(律)诉E网通”平台。郭慧琳摄

聚焦“未成功” 拓展化解矛盾纠纷主体

李敏介绍,“公调(律)诉E网通”平台是一个从公安分流警情、驻所调解员开展调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也就是说,通过数据分流实现矛盾纠纷移交,通过可视语音系统实现了当事人、调解员、法官、律师之间的互动,支持多方多地参与调诉活动。

在“公调(律)诉E网通”平台不仅录入了辖区内每起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从接到矛盾纠纷开始,调解的步骤、节点、办理人、每一次的调解过程等环节均被详细录入系统。李敏说:“平台录入的每一个步骤,是对矛盾纠纷调解时的流程再造。”在矛盾纠纷基本情况页面的“备注”一栏中,常常能看到调解员的“嘱咐”。

李敏点开了一起家庭矛盾纠纷,女方胡某某和张某某在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协议离婚,泸县妇联驻民政局婚姻家庭指导站专职调解员余少珍对两人见的矛盾进行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张某某情绪较激动,并扬言要报复胡某某。在“备注”一栏出便注明“男方情绪比激动,请玉蟾街道重点关注。”

李敏说:“没有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需要更多关注,除了调解员,还要联动村社网格员和村干部等不断跟进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据泸县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股股长刘静介绍,去年12月,“公调(律)诉E网通”平台开始启用,目前是该平台的“2.0”版本。以前的该平台参与的主体只有公安局、司法局和法院,对泸县的矛盾纠纷掌握较局限。经过升级优化后,该平台拓展了主体,覆盖泸县所有的行业部门,把村(社)和群众也发动起来。

强化当事人履行意识 群众不再来回跑路

泸县人民法院牛滩人民法庭管辖牛滩镇、海潮镇、潮河镇,群众从最远的乡镇赶到牛滩法庭,来回需2个小时车程。牛滩人民法庭负责人谢蓉说:“以前调解矛盾纠纷需要当事人双方到法庭来调解,有的矛盾纠纷一次调解不成功还要继续调解,群众来来回回是个麻烦事。”

平台启用后,可以连接到村社,群众在线上就近进行矛盾纠纷调解。谢蓉说:“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通过该平台传递《司法确认申请书》,双方签字画押后再录入平台,并且能邮寄到群众家里。尤其是双方进行司法确认时,通常半小时以内就能完成。”

“公调(律)诉E网通”平台的升级优化减少了诉讼成本,纠纷调解引入司法确认机制,强化当事人自觉履约的意识,拒不履行者,可申请强制执行等;减少不安定因素,经过司法确认强化履行,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避免矛盾升级。

据刘静介绍,“公调(律)诉E网通”在“横向”上,镇上发生的矛盾纠纷由镇上相关部门进行调解;“纵向”上村社网格员、村干部走街窜巷了解到的矛盾纠纷,镇上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接收到的矛盾纠纷均会录入“公调(律)诉E网通”平台,如果村社或街道、乡镇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县上会组建主调单位和联调单位共同对矛盾纠纷进行化解。

    编辑推荐